刘娟获评全国妇联劳模
发布时间:2019/4/10 22:24:36 浏览人数:
稿件来源: 鞍山文明网 发布时间: 2017-01-19 编辑: 王 威
18日,记者从市妇联获悉,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灵西社区书记、妇联主席刘娟作为辽宁省推荐的唯一一名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,荣幸地获得了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的殊荣。
1962年出生的刘娟,1998年4月到立山区灵山街道办事处灵西社区从事妇女工作,现任社区党委书记兼妇联主席,刘娟同志在社区妇联主席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8年,她默默耕耘,无私奉献,在繁忙的工作之余,毫无怨言地照顾着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和孤残儿童。“再难也要我去难,不能让姐妹为难”,这是她就任社区妇联主席时朴实而掷地有声的承诺。通过社区妇联这个纽带,她把党和政府的温暖播洒到灵西的千家万户。刘娟曾被授予全国“三八”红旗手、中国好人、全国优秀共产党员、辽宁省最美人物、首届综治十大感动人物、十佳社区工作者、鞍山市道德模范、时代楷模等50余项殊荣。 (千山晚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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